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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火热一时的“千万身价律师做法官”,七年后去高校当副教授了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2-12-05


律师被任命为法官,在很多国家,是一种法律职业境界晋升的标志。不少国家强制性规定,要想做法官、检察官,必须具备多年的律师执业资质。在这些国家,能够成为一名法官,是众多法律人的职业价值和终生梦想的实现,被视为正常的职业切换。

而在我国,法官、检察官辞职做律师现象,由来已久,律师进法院、检察院去当法官、检察官,却一度被视为了“逆行者”。为了体现法律共同体的打造,近些年,各地的司法机关纷纷抛开公务员“逢进必考”的束缚,出台专门文件,拿出一定的司法员额数量,面向“资深”的法律学者、执业律师,采用单独遴选的方式,开通了他们直通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甚至是高级别的司法官的直通车。

2015年,律师执业16年,带领团队年创收逾千万的知识产权领域知名律师,39岁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商建刚,通过《2015上海市选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遴选公告》,经过报名、遴选等程序,成为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名三级高级法官。


可能很多人对于三级高级法官没有概念,通俗点解读吧,三级高级法官相当于行政级别的县正处级待遇。在县区一级的基层法院,只有部分资深的副院长及一把手院长,才会达到这个法官级别。即使在中级法院,这个级别的法官,也是妥妥的中层级别。可以说,三级高级法官,是绝大多数法官退休都不可能达到的的级别。律师直通这高级别的法官,法院是下了魄力的。


商律师遴选法官,当年是被誉为“上海首位社会遴选法官”、“国内首位从律师中遴选的高级法官”,收到了很多的媒体采访,俨然成了“网红法官”。至今可见的,就有京华时报、民主与法制时报、东方卫视等对其进行的采访报道。“我是在今年初那次司法改革的宣讲会上了解到法院将从律师中遴选的信息,这真是一个很好的司法改革举措,律师界应该去积极响应。”商律师当时说。



京华时报:那么作为法官的你,怎么看待律师?商建刚:律师是法官的“助理”。律师要维护当事人的权利,但同时也要维护正义,配合法官来实现这个正义,而不是双方各干各的。“法官离职做律师,与律师辞职当法官,有助于法律共同体的发展,也是一个良性的交流循环。法官离职改做律师,将更加专业的学术带到律师队伍,同时,由于他们曾任法官,不会出现缠讼、闹讼的情况;律师改行做法官,会更加理解律师,也更能了解一个案件背后的社会意义。”


商建刚说,无论是从已经获得诸多荣誉的数学领域转到法律,还是从熟悉多年的律师行业抽身转做法官,他的动机其实都非常简单,就是为了不断完善自己。从律师到法官的角色转换能让他对法律有更深入更纯粹的研究和思考。他想用余生去探寻什么是公平正义以及“法”的原意。商建刚还说,不希望被别人认为自己是混名气的,放了一炮之后就离开接着做律师。



公开报道显示,商建刚,2015年7月起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工作,2016年10月起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产审判第一庭工作。直到七年后的近日,有自媒体引用了“上海政法学院”的公告称,商律师、商法官,已经转身成了商教授。简介中,多了不少的资历,如法院系统一等功、承办的案件......这则消息,犹如当年知名律师遴选法官一样,迅速引爆了今天的整个法律圈。




值得注意的是,有自媒体用了“国内首位从律师中遴选的高级法官商建刚已从法院离职”的标题,文后,商建刚专门留言解释,“是因工作需求的工作调动,不是离职”,要求标题换成“工作调动、转任教职”,可见,其刻意的回避被用到离职、辞职等字样的意味,很是强烈。


选择当律师,还是去做法官、当大学教授,是个人职业的选择问题。人们之所以关注,不过是想从中发现,对自己有帮助的职业选择信息罢了。去做执业律师,还是进体制内做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进而寻求做法官、检察官,是每年数以十万计高校法科生都要思考的问题;在体制内苦等寻觅谋求晋升为员额法官、检察官,还是离职从事执业律师,是体制内数以几十万计法律人关心的话题。“做法官是我成为专业法律人的阶段目标。”商建刚说,如果可以顺利履职法官,他将致力于审判研究。他的个人的终极理想是到大学里去教书,成为一名传道授业解惑者。

不知道具体经历了什么,就不好判断别人的选择是基于何等的考量。人生是一条单程路线,即使经历过,也不好评断那个选择就是对的,就像没有人能够回答,究竟是做法官好,还是做律师好一样。鞋子合不合适,只有穿过鞋子的脚知道,即使脚知道了,嘴上说不说,如何说,又是另一回事儿了。确定的是,寻求改变的,肯定是不满现状的,认为改变之后未来会更好的。

最后,引用两位法律人当初在得知商律师将成为商法官时写的文章来验证一下: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姜庶伟2015年有篇流传甚广的《欢迎我们即将的新战友——商建刚法官》,其中写到,“就是商先生这样,我作为一位成功律师,选择加入你,成为你。一句话,我愿意成为你,是律师对法官最大的尊重。......因为,这些商法官们,会把年创千万收入的工作理念、思维方式、理财方法甚至生活状态,都带进法院,这种影响,久久为功,必有可观。”


具有法院背景的蒋勇律师也撰文写到,我们学法律,不就是为了定纷止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吗?只有在法官这个职业上,这个理想才体现得最为充分。......我私下里认为,商建刚进法院其实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范例。我们能不能在这个方面建立起合理的机制,让律师进入法院成为一种常态,而不要突击式地搞出一个“特殊典型”来?要知道,作为这样的典型,他自己会有多么压力山大!......若干年后,如果法官真的成为了最受尊重的职业,那么今天讨论的这个遴选律师做法官的文件,也许会是一个里程碑。到那个时候,我真的愿意:回到法院,做一名真正的法官。

如今,商法官成了商教授了,不知道以上的两位当年的有感而发,你认为,哪一个说的成为了现实呢?对于个人的职业选择,外人不好评说对错,但是作为社会现象,却能促发我们思考!

最后,弱弱的问一句,做了律师,再做法官,再去做大学教授,是否还可以再去兼职做律师?代理案件的话,如何规制其中的回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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